【魏春羊 郝找九宮格平】“廟”“學”共融:清末平易近國鄉村廟宇改建學校研討 ——以山西為例

“廟”“學”共融:清末平易近國鄉村廟宇改建學校研討

——以山西為例

作者:魏春羊 郝平

來源:《福建論壇》(人文社科版)2021年第8期

 

毀廟興學并非清末平易近國廟宇改建學校的所有的氣象。山西鄉村多將廟宇部門建筑改建為學校,即便廟內學校擴修,也給神靈預留空間。鄉村學校的創修帶動了廟宇的修葺,而廟宇的修葺也時常兼顧鄉村學校的創修。在這種佈景下,山西鄉村社舞蹈場地會最終呈現出“廟”“學”共融的氣象。這一氣象的出現實質上與山西鄉村的社會經濟、鄉平易近興學熱情的高漲、鄉村知識分子的神靈觀念以及廟宇興學的傳統等原因親密相關。山西鄉村廟宇改建學校的研討為從頭審視近代中國的教導轉型供給了一個主要的區域視角。

 

 

 

魏春羊,男,1991年生,山西晉城人,山西年夜學歷史文明學院2017級博士研討生。重要從事明清社會史、中國近代史研討等。今朝已在《史林》《歷史檔案》《近代中國》《江西社會科學》等刊物發表論文多篇,參與國家級、省級課題6項。

 

 

 

郝平,男,1968年生,山西年夜同人,山西年夜學歷史文明學院傳授、博士生導師,現任山西年夜學副校長。進選中宣部文明名家暨“四個一批”人才、國家高層次人才特別支撐計劃哲學社會科學領軍人才等人才項目。重要從事中國社會史、中國近現代史、災害史、明清社會經濟史研討。

 

“廟”“學”共融:清末平易近國鄉村廟宇改建學校研討——以山西為例

 

清末平易近國的廟產興學運動是近代中國轉型發展過程中的一場主要社會變革,“不單為各地廣興學堂、振興實業、樹立巡警系統、奉行處所自治等項社會改造事業供給了部門場地和巨額資金,並且還從最基礎上動搖了封建軌制賴以存在的文明基礎,無力地促進了社會風氣的進步,其進步意義是不容否認的。可是,持續發展的廟產興學運動也是對通俗平易近眾公共財富的肆意掠奪和精力崇奉的嚴重傷害,由此引發的社會牴觸尖銳復雜”。廟宇改建學校作為廟產興學教學的主要組成部門,在實際操縱過程中既有驅逐僧道、強占廟宇辦學的暴力方法,也有與廟宇一切者戰爭交涉的私密空間溫和辦學形式。以往學小樹屋界關于廟宇改建學校的研討重要側重于牴觸沖突的一面,佛道等宗教廟宇改建學校的沖突糾紛更是研討的重點,而對于廟宇改建學校過程中的溫和一面鮮有說起。這此中,鄉村廟宇所引發的廟產沖突“只是一個個的孤立事務,是蒼生的自發行為,這類問題盡管觸及的人員較多,但處理的難度并不年夜”。廟宇改建學校過程中甚至講座場地呈現出“廟”“學”共融的氣象,這是以往研討中很少關注到的歷史現象。

 

山西鄉村社會中的廟宇改建學校極具典範性。平易近國時期,山西一度被稱為模范省,“所成績亦以教導之功績為尤最”。鄉村學校創建尤為廣泛,“山西全省,無論鉅細村莊,類皆設有初級小學校,鄉鎮多設有高級小學”。早在1921年,時任山西省教導廳長的虞何欽就強調山西3.5萬所國平易近學校中,至多有7/10的校址是鄉村廟宇改建的。有鑒于此,本文以山西作為個案,通過探討鄉村廟宇改建學校的具體方法,以及鄉村學校與廟宇“修葺與共”的特別情勢來解讀“廟”“學”共融現象,并深刻分析這一現象產生的緣由,以期進一個步驟認識近代中國教導轉型過程中的這場特別運動及其區域特點。

 

1鄉村學校與神靈的廟宇共存

 

關于廟宇改建學校的方法,早在清末就有分歧的觀點。康有為主張所有的改建,認為“祀典昭垂者外,一切淫祠,乞命地點有司,立行罷廢,皆以改充孔廟,或作學校,以省妄費,而正教俗,所關至年夜”。張之洞則持相反的意見,主張“年夜率每一縣之寺觀,取什之七以改學堂,留什之三以處僧道”。戊戌變法期間,清廷頒發的興學上諭主張所有的改建學校,“其有不在祀典者,即著由處所官曉諭平易近間,一概改為學堂”。隨著戊戌變法的掉敗,興學上諭的改造辦法也未獲得貫徹落實。清末新政時期,廟宇改建學校的主張調整為“可借公所寺觀等處為之”,但具體改建標準并未講明。平易近國年間,歷次頒布的學制中已不見廟宇改建學校的相關表述。不過,在鄉村社會中,這一現象依然廣泛存在。從現今各地保存的碑刻史料來看,清末平易近國山西鄉村廟宇改建學校過程中,廟宇所有的改建學校極為少見,多為廟宇部門建筑改建學校。

 

(一)廊廡、配殿改建學校

 

在鄉村廟宇改建學校過程中,廊瑜伽場地廡、配殿往往成為改建學校的首選對象。光緒三十三年,定襄縣師家灣村公立初等小學堂借村中寺廟東西廂房,改建為自修室三間、講堂兩間,以及歇息室三間。歸化官立初等小學堂在西鄉畢克齊鎮關帝廟街,以廟中禪房改建。平易近國八年,絳縣北步康村將關帝廟改為關岳合祠,并創建“東西兩廡,以作校室之用”。平易近國十二年,高平縣康營村將成湯廟的“兩廊看臺,建為學校”。襄垣縣橋頭村王氏祠堂“設學延師,即以祠中東西廡廊為之教室”。即便一些鄉村廟宇規模較小,但必須改建為學校時,鄉平易近也會采取一些折衷的辦法,如陽曲縣第五區東社村高級小學校由龍王廟改建,但“并不除失落塑像,僅僅在塑像之眼前向天棚砌一堵墻,把一個廟堂橫分為兩半。後面是教員同學生的領域,后半是塑像的領域”。這樣,神靈與學校在廟宇中奇妙地實現了共存。

 

(二)偏院、別院改建學校

 

一些鄉村廟宇規模較年夜,能夠創建有一個甚至少個偏院或別院。這些正院外的院落亦是改建學校的重點對象。光緒三十年,崞縣南關初等官小學堂以泰山廟東偏院改建講堂三間,操場一個。光緒三十二年,孝義縣東關公立初等小學堂以龍王廟后院改建講堂一座、教習室一間,以及自習室三間。薩拉齊平易近立初等小學堂在西鄉鄂爾圪遜二道街,以關帝廟公行院所改建講堂一所。光緒三十三年,汾陽縣盡善村官立初等小學堂以村內太符觀西院改設講堂一座,冀村鎮公立初等小學堂以圣母廟東院改充講堂一座,賈家莊公立初等小學堂以龍王廟北院改設講堂一座。廟宇偏院或別院改建為學校,則為正院的神靈祭奠預留了充分的祭奠空間。

 

(三)廟宇空位創建學校

 

一些鄉村交流廟宇的院落內外凡是還會留有空位,而這些閑散的空間也經常被用來創建學校。光緒三十二年,薩拉齊平易近立初等小學堂在土合氣村龍王廟旁空位添修講室兩所。平易近國八年,鄉寧縣黃華峪村除改捉馬廟中義學為學校外,又在廟中空位新建“樓房十間,可住學生五十名”。平易近國十九年,榆次縣上營村重建靈真觀時,在廟中空位新筑學校一處。廟宇內外空位創建的學校顯然并未侵占神靈祭奠的空間,很好地實現了學校與神靈的和諧共存。

 

(四)廟內學校的擴修多給神靈預留空間

 

廟宇改建的學校多存在規模狹小等問題,擴建重建就成為常有之事。平易近國八年,洪洞縣后泉村設于廟宇中的國平易近學校自修室不夠應用,后經村長以及鄉平易近的協力擴建,“將獻亭兩偏創建自修室五□(間)”。孝義縣高陽村國平易近學校設在村中關帝廟內,由于學童日漸增多,“所建宿舍,隘莫能容”。平易近國十一年,鄉平易近募得資金后,“遂于第一教室擺佈增建耳房兩間,正殿后東教學場地邊建齋舍二間”。共享會議室平易近國十二年,又在“正殿后西邊配建齋舍二間”。浮山縣土嶺村初級小學設于廟內,校址狹隘。平易近國十九年,社首、學董召開村平易近會議,召募資金,在“廟內擺佈共建樓房十六間,修作學校教室、廚房、學生自修室”。平易近國二十年,由于“新學生來校肄業者更形繁增,乃至仍艱校址”,學董、社首與村平易近再行商議,“復由舞亭東西兩頭創建平房二間,作為教員室、學生寢室,以安學子后來之田地”。可見,即便在學校擴建過程中,鄉平易近也未完整侵蝕神靈的空間,而是有用地協調了二者的空間布局。

 

由上可知,山西鄉村廟宇改建學校過程中,不論是廟宇部門建筑改建學校,還是廟宇空位創建學校,甚至廟內學校再行擴修,都會給神靈預留了空間。這種鄉村學校與神靈廟宇共存的局勢在山西各地尤為多見,如霍縣北泉村關帝廟改建學校時,鄉平易近“將東西地基移出,西廈改作磚窯兩孔,東邊創立講堂三間,補修改殿廈舍,灰泥封面戲樓,金妝殿內神像”。平順縣掌里村在關帝廟內東側空位創建學堂后,“正殿為漢室精忠,偏殿各有神位存焉”。鄉村學校與神靈的廟宇共存無疑為鄉村社會中的“廟”“學”共融奠基了堅實基礎。

 

2鄉村學校和廟宇的“修葺與共”

 

山西鄉村廟宇改建學校除了給神靈預留空間外,還有一個主要表現,便是鄉村學校與廟宇在修葺時往往結合在一路,從而構成“修葺與共”的獨特歷史現象。

 

一方面,鄉村學校的創修兼顧廟宇的修葺。由于附設于廟宇建筑中,鄉村學校在創修之際往往會兼修廟宇。光緒末年,榆次縣李墕村興教寺關帝廟東瑜伽教室隅敞棚改建蒙養學堂時,鄉平易近還“添地躲王圣像于西廊,移龍王行宮于東廊,暨伽藍、財神、圣母廟、巖□峒兼下處社房等處重成輪奐之美”。孝義縣黃文村三清廟院宇殘毀,臺榭崩頹,廳閣凋落。本村學校移于三清廟后,縣署屢催整頓。平易近國八年,鄉平易近籌集資金后,遂將“廟宇、學校一齊整頓”。平易近國九年,和順縣年夜佛頭村噴鼻山寺左禪院改建國平易近學校,內建教室、齋舍。同時,鄉平易近還將“神圣古佛殿宇并鐘鼓樂樓,皆加藻繪”舞蹈場地。平易近國十年,澤州縣府城村改建關帝廟部門建筑為高小學校之余,又在廟內下院創建“東西角樓各兩楹,東西廈樓各兩楹,舞樓五楹;外院站臺花墻一所,舞樓九楹,東西碑亭各三楹”。平易近國十二年,長子縣賈村玄帝廟國平易近學校重建之際,鄉平易近又將玄帝年夜殿補修,“從(重)新點綴”。平易近國十三年,安澤縣花車村鄉平易近將村南龍王廟改建學校時,順便補修廟宇“東西耳房,□正殿、戲臺”。平易近國二十年,年夜寧縣坦達村鄉平易近重建廟中學校之際,并給廟宇“另修僧舍兩間”。平易近國二十三年,絳縣陳村重建九龍觀內的學校時,還“翻修列圣宮,翻修東廂房,改建洋式南門樓三間,重建西廂房六間,舞樓、奎星樓、東西兩廊及各處剝蝕者,均以此修補”。鄉村學校在創修的同時翻修鄉村廟宇,無疑有助于前者家教更好地融進鄉村社會。

 

平易近國教導學者吳可曾指出:“鄉村小學是設施在鄉村中的,他的一切推進是要依賴鄉村社會的。假若鄉村社會與鄉村小學教導不相調和,便會使鄉村小學教導無法推進。”鄉村學校創修的同時,往往連帶廟宇一路修葺,不僅能使鄉村學校融進鄉村社會,同時亦有助于鄉村學校創修前的資金召募。事實上,這種現象并不是鄉村獨有,舞蹈教室縣城中的學校亦是這般。宣統二年,鄉寧縣重建縣城孔子廟后,將所余之資用來修葺關帝廟。時人吳庚就稱:“學與廟不類,孔子之廟可矣,其他何與學校而及之乎?則應之曰:募人之財者,順人之情,鄉人吝于餉學,而樂于施神,恒情也,不如是,則舞蹈教室財不克不及致,學校無成日,可以權輕重矣。”修葺學校同時惠及廟宇,對于推動學校教導在鄉村的普及可以說具有主要意義。

 

另一方面,廟宇的修葺也時常會兼顧鄉村學校的創修。鄉村廟宇傾頹修葺之際,鄉平易近往往也會一同興修廟中之學校。孝義縣后莊村觀音堂年湮代遠,“墻垣坍塌,金像塵封”。宣統二年,鄉平易近捐資重建時,還增修“東西二廈房以為學舍”。平易近國十八年,黎城縣風子駝村“廟廊廄廈,益形頹塌,神像既無以保全,學校亦無所容設”,鄉平易近遂著手輕修,“無所措置之學校,而今竟成安如泰山之殿樓”。年夜寧縣阿龍村舊有阿龍老廟,鄉村學校也建在廟中,“惟代遠年湮,墻垣殿宇不無傾圮之處,學校齋舍亦不夠應用”。平易近國十二年,阿龍廟適有重建之舉,“舉向日之塌壞缺點者逐一更換新的資料之,并創建齋舍三間,以備學校之用”。時人稱贊斯舉“修補廢墜,以妥神靈,義舉也;擴充校舍,以興學務,盛事也。是有年夜功于名教,烏可以湮沒弗彰乎”!平易近國十五年,高平縣龐村重建村莊廟宇時,還在廟中“創修東西學舍內外八間……并足以借此設學而造后生焉”。鄉村學校在廟宇修葺時獲得重建甚至創修,在必定水平上保證了學校建筑的長久運行。

 

此外,廟宇修繕的剩余資金有時也會轉變為鄉村學校的經費。平易近國九年,平遙縣金莊村將鄉村文廟重建后剩余資金改作學校經費,“除補修年夜成殿等,新建明倫堂一切價格外,會同長者公議,提出余款錢六百零七千有奇,陸續買得地四段,典得地三段,二種統共地六十一畝八分,每年得租價錢作為吾村學校經費,永遠之補助”。平易近國二瑜伽場地十四年,靈石縣荀家圪垛村修葺完三官廟以及土橋后,“余洋四十余元,作為學校基金,日后動利不克不及遺本”。可見,在當時社會轉型的年夜佈景下,鄉村學校和廟宇興修資金的靈活應用,對于教導普及和鄉村社會關系的維系都起到了積極感化。

 

學校與神靈的廟宇共存,以及學校與廟宇的“修葺與共”使得山西鄉村社會最終呈現出“廟”“學”共融小樹屋的氣象。如平易近國十一年,孝義縣東辛壁村北道場廟重建,廟內學校因之得以修葺。時人就曾留意到這種“廟”“學”共融的現象,“莊嚴寶相,金碧與古相爭輝,清凈禪堂,弦誦同學堂并立,固光而有耀也”。方山縣楊家會村的“廟”“學”共融則展現出另一番場景。平易近國年間,楊家會村的廟宇“改獻殿為學堂,共享空間兩旁作學舍,中殿為講堂,平時則登堂課徒,竟然培養人材地;祭時則陳牲列鼎,還是奉事鬼神場”。

 

需求指出的是,這種“廟”“學”共融的氣象還獲得了鄉平易近的廣泛認可。襄垣縣橋頭村王氏祠堂東西廡創建國平易近學校后,族人王縉云評價此舉:“既崇其宗廟、尊敬列祖,更就余款以造就後輩,是即管子百年樹人之遺意。不唯繩其祖武,亦且貽厥孫謀,一舉而二善咸備也歟!”澤州縣府城村關帝廟部門建筑改建學校后,鄉平易近認為“不唯廟貌振新,可以壯觀瞻,將來學校發展個人空間,我四周各村人材叢出,實與未來之俊秀後輩造福無量”。絳縣北步康村在關岳祠兩廡創建學校后,碑刻撰文者稱贊:“開後人之未有,啟后嗣之文明。設學于此,其豈無情。特以式瞻小樹屋,則效以希賢而希圣。教學相長,各盡爾能,至將來衛國保種,歐亞稱強,堂堂競存于群雄角力之世,矯矯獨立于智戰學戰之場,標名史冊,媲美往圣。”可以說,山西鄉村“廟”“學”共融局勢的出現有著廣泛的平易近眾基礎。

 

3鄉村“廟”“學”共融的緣由剖析

 

山西鄉村廟宇改建學校過程中之所以呈現出“廟”“學”共融的氣象,與以下幾個原因有著親密關系。

 

(一)鄉村社會經濟的制約

 

晚清尤其是丁戊奇荒以后,山西鄉村的社會經濟并不景氣。受此影響,一些鄉村幾無教導可言,如澤州縣上莊村在“丁丑年夜祲之后,平易近戶零落,在家缺乏三十灶,在田不滿九百畝。務農者十之八,服賈者十之二。汲汲焉生計為艱,何暇業後輩以儒術?……高低三十余年,竟無一列青衿者”。某些鄉村即便有教導場所,也很難維持,“如村之東岳廟左,古有義塾一所,昔時墻垣竣整,齋舍厘然……因歷年久遠,風雨飄搖,墻角房屋間有坍塌。彼時非無熱心者思為修葺,祗以兵災之變方息,年夜侵之禍旋來,皇皇謀食,交流未暇及此,以故數年之間一敗涂地,過其旁者莫不傷心焉”。進進平易近國,情況并未有多年夜好轉,“蓋因辛亥反動以來,內爭不息,平易近間負擔奇重,乃至農村經濟破產。于此時欲于農村之中創一私立小學,談何不難”?平易近國教導任務者劉伯英也曾指出:“教導與經濟之關系,至為親密,教導上之一切設施與改進,雖不克不及完整受掣于經濟條件之限制,但最低限制,要適合社會上之經濟才能。”在當時的社會佈景下,對于年夜多并不富饒甚至貧窮落后的山西鄉村來說,節省辦學經費的有用途徑便是將鄉村廟宇改建為學校,同時,這能夠也是不得不選擇的辦學之路。

 

(二)鄉平易近興學熱情高漲的推動

 

清末平易近國時期,山西鼎力奉行鄉村學校的創辦。宣統二年,山西提學使駱成驤就籌辦鄉村教導飭令全省:“各廳、州、縣、城鎮、鄉,每三十戶以上,設簡易識字學塾一所;六十戶以上,設初等小學堂一所;百戶以上,設初等小學及簡易識字學塾各一;百五十戶以上,設初等小學二所,簡易識字學塾一所;二百戶以上,各設二所;至此以上,每增百戶,各增一所。”平易近國成立后,尤其是閻錫山把握山西軍政年夜權后,加倍重視鄉村教導。平易近國七年,省當局出臺《山西義務教導實施法式》,主張分區域、刻日推進義務教導,以及實施“強迫就學”。平易近國十年后,山西還“幾回再三申令各縣當局及小學督學,敏捷強迫各村設立男子小學,嚴查學齡兒童掉學情事。于是是年山西各鉅細村莊,皆設有男女小學兩處或男女合校一處”。這些鄉村興學政策極年夜地激發了鄉村創辦學校的熱情。平易近國八年,岳陽縣熱留村改書院為學校,鄉平易近張善運講道:“自平易近國成立以來,學校文風年夜開,各處爭先成立者紛歧而足,此也購材建筑,彼也捐資興工。熱留乃文風素著之村,亦豈能置若罔聞,甘落人后哉!”一些鄉平易近甚至將創辦學校上升到強國強種的高度。宣統二年,臨汾縣蘭村創建學堂時,鄉平易近蘇兆斌指出:“二十世紀之世界,一種族開智之世界也,弱肉強食,優勝劣敗。是以圖保存者,必先重視國平易近教導,使後輩有獨立性質,社會無腐敗陋習,然后可免天演裁減公例,而始能安國于競爭之舞臺。是則學堂之設,誠為刻不容緩者矣。”平易近國六年,孝義縣東南區創建初高小學校時,鄉平易近常棣華強調:“在昔普之勝德、日之勝俄,當事者均歸功于小學校。然則中國自強之最基礎,舍青年志士其誰與歸家教。”基于當時鄉村社會經濟的實際情況,鄉平易近高漲的興學熱情無疑促進了鄉村廟宇改建為學校的進程。

 

(三)鄉村知識分子神靈觀念的束縛

 

清末平易近國時期,舊式教導開始在全國各地創辦起來,但是,這并未完整扭轉鄉平易近的神靈觀念,“祈神問卜,是鄉村社會的一年夜陋端,鄉村平易近眾因日久沿襲,習而不覺,共享空間即或有覺的,也不敢有所主張”。即便是接收過舊式教導的鄉村知識分子,同樣對神靈懷有敬畏甚至迷戀之心。宣統三年,武鄉縣某村重建五龍廟時,該村高級小學堂教員雖指出“近來講新學者多言無鬼神,且言并無龍神,謂六合風云雷雨皆由陰陽五行之氣合散鼓蕩而成,噓而為風,蒸而為云,降而為雨,激而為雷電,非有神專司于其間也”,但轉而又強調“孔子常謂:神之德其盛矣乎,體物而不成遺,能使人畏敬阿諛,洋洋而如在”。平易近國十一年,山西年夜學堂畢業的襄垣縣東北陽村鄉平易近王維新在談到神靈崇奉時,認為“神靈之說,起自遠古,未有紀(記)載,以前想為人群所共仰。洎乎后世物質文明,博學家剖析研討,往往言及而□□其效,遂挾一毫之技貿毀神靈之說荒誕。雖憑各科學經數世紀英勇演進,只能知其當但是難知其所以然之奧”,并強調“神靈之說,又為世界各科學之主宰”。對于鄉村社會常有的修廟之舉,鄉村知識分子也多持贊成態度。平易近國三年,猗氏縣太侯村重建后土廟時,“山西年夜學校中學專齋優等畢業、japan(日本)東洋年夜學校卒業”的喬褉亭認為:“近自歐風東漸,科學昌明,舉凡科學時代之禋祀,少年學者恒欲起而盡頹廢之,以為是無益于平易近生也”,卻不知“飽食煖衣逸居而無教,圣人所謂近于禽獸。神道設教,所以儆愚頑,前賢垂訓寧未之聞耶?況有德有功于平易近者則祀之,一則崇德報功,亦以厚平易近之德”。可見,鄉村學校與廟宇共融發展的形式是當時鄉村各階層有用整合應用處所資源贏得民氣的最佳方法。

 

(四)廟宇興學傳統的影響

 

中國遲至宋代已出現鄉村廟宇與學校的結合,“義學始于有宋,若衡陽侯氏、建昌洪氏、婺源王氏、莆田林氏,而范文正公特建于姑蘇之承平山,立齋廟,祀孔子,由是興起,四方學者歸焉”。其后,鄉村社會中經常出現應用鄉村廟宇創辦學校的現象。王慶成考核晚清直隸省部分縣域后發現:鄉村社會舉辦義學時多應用鄉間廟宇。清代深州“有多村應用寺廟空位舉辦義學或鄉塾,頗為凸起”。事實上,明清時期山西鄉村社會應用廟宇創設學校也是常有之事,如隆慶五年時,澤州縣五門村孔子廟中設立社學久矣,鄉平易近觀廟中社學“這般傾敗,使不重建之,則教無所施,學無所自”,遂召募資金進行重建。乾隆五十六年,高平縣響水坡村重建年講座場地夜圣殿時創建學堂五間,“以為啟迪幼學之所”。同治十一年,陵川縣瑞馬村鄉平易近在玉皇觀內設立義學,“凡□後輩而愿讀書之家,□以進1對1教學學讀書”。有研討者曾進行統計,“清代山西義學樹立年夜約在634所擺佈,除往城鄉不明的31所,在城鎮共建192所,鄉村共建412所,鄉村所建義學遠遠多于城鎮”。這此中,“基礎60%擺佈的義學建設在道觀與寺廟中,這是山西義學廣泛存在的情況”。可知,清末平易近國山西鄉村的“廟”“學”共融,從本質上來說也是一種傳統的延續與發展。

私密空間 

4結語

 

清末平易近國山西鄉村廟宇改建學校過程中確實出現過毀廟興學的現象,如平易近國六年冬,臨汾縣劉年夜令曾憂慮“廟”“學”共存恐滋科學,“吾歷視各鄉,雖皆設有童校,名之罷了,且強半以寺觀作學舍,此中偶像羅列,俾腦海純潔之青年日與接觸,恐滋科學念”。當時臨汾縣城的城隍廟噴鼻火茂盛,劉年夜令以為“不起首除之,無以為平易近倡”,遂率領吏役前往將神像搗毀,“攘袂登壇,碎其冠,撕其袍,拔須抉眼,擺佈推之……復索系神項,力肩之前,崩然下,置畚,棄諸河”。劉年夜令的做法在當時一度獲得成效,“眾于是漸不神之信。公知平易近可令從也,乃傳諭踵行,有不如令者罪之,不旬余,而有廟皆空”。可是鄉村仍有不少掩墻以護神像者,並且隨著劉年夜令的升遷,這些“敷衍者得以幸免”。深究此中緣由,重要在于“村人崇奉過篤,把學校設在廟上,他們就有點不敢,若是把泥佛爺往失落,他們是抵逝世不願承認”。可見,毀廟興學在清末平易近國山西鄉村社會中并未深刻人心,因此難以久存。

 

廟宇興學作為近代中國社會轉型過程中廣泛全國的一場教導改革運動,尤要留意區域之間的分歧特征。近年來,越來越多的會議室出租學者已經關注到這種差異,“在其他一些處所,特別是江南,廟產興學的過程中,曾惹起過一系列的毀學事務,而四川盡管有上述的持續糾紛,卻基礎未見這樣的工作發生”。上海的情況也極具地區特征,“當鄉村廟宇遭到侵占時,鄉平易近和僧道很少尋求處所官員的保護,而是在宗教社團的支撐下,聘請律師向處所審判庭提起司法訴訟,甚至上海市政廳也會成為原告,並且鄉平易近和寺僧勝訴的例共享會議室子屢見不鮮”。山西鄉村廟宇改建學校的研討則給個人空間我們從頭審視這場社會變革供給了一個與既有觀念分歧的氣象。以往一些學者認為“廟宇是農村平易近眾的生涯重心,廟產興學破壞了農平易近的傳統崇奉系統,興學遭到了平易近眾家教的劇烈反對,毀學平易近變風潮迭起”。在山西鄉村廟宇改建學校的同時,鄉平易近往往給神像預留了空間,鄉村學校與廟宇神靈甚至呈現出“廟”“學”共融的氣象。這種氣象的出現是當時山西鄉村社會的實際情況以及廟宇興學傳統的推動使然。

 

當前,隨著“目光向下”漸成史學研討的學共享會議室術轉向之一,加之各區域處所檔案、期刊報紙以及碑刻、契約等平易近間文獻的大批涌現共享會議室,為進一個步驟探討各地廟宇興學以及區域比較供給了廣闊的研討空間。在這種佈景下,“清末至平易近國這場社會變革的廣度和深度將得以加倍清楚而周全的展現”。

 

責任編輯:近復